为加强经贸系日常管理,严肃工作纪律,确保系部整体工作规范开展、高效运行,现制订经贸系教职工请假制度如下:
1. 教职工因各种事由影响到正常工作,须办理请假手续。 请假人应提前安排好请假期间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集会等工作。
2. 教职工应严格执行请假手续,请假一律凭假条,按规定程序审批,经审批人签字批准后,由请假人将假条送办公室汇总。口头请假,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,他人捎假,不交假条等均按旷工处理(特殊情况例外)。
3. 请假手续:请假人填写《请假登记表》,请假人签字确认,主管副主任签字同意(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应由系领导签字批准),最后报系办公室备案。
4.请假人身兼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者,要同时向两位主管领导请假。例会和集体活动不能参加者应向系办公室或者活动具体负责人请假。
请假人请假期间,主管副主任或办公室要通知到请假涉及到的班级和有关人员。
5. 教职工请假3天内(含3天)由主管副主任批准。请假3天以上由系领导批准,请病假1周以上者须持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,由系主任审批。
教职工请假如需院人事处审批并备案的,由当事人履行相关手续后,将批复后的请假手续复印件交由系办公室存档。
6. 时间紧急的情况下,可先电话请假,事后补办请假手续。
7. 如在请假期间需延长请假时间,请通知批假领导,并告知系办公室记录在案。
8. 婚假、产假、丧假请假期限按照学院管理文件执行。
9. 应当请假而未请假,造成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的,由当事人承担全责。
10.系办公室每学期制作《考勤汇总表》,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给予公示并存档。年度考核前通报和公示本年度教职工考勤情况。
11. 考勤工作是记录在职教职工到岗和工作状态,兑现福利待遇以及奖惩的主要依据,全系教职工应高度重视。
12. 系主任、系党总支书记对全系教职工请销假工作统一领导。系分管副主任负责教职工、专(兼)职辅导员请假审批工作。
13.本办法适用于经贸系全体教职工及兼职班主任、外聘教师等。
以下情况视为旷工:
1. 未经请续假或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。
2. 因公出差逾期未归,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。
3. 请假期满未归,或因故需续假而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者。
4. 请假人所提请假理由和提供证明经查与事实不符者。
未尽事宜,遵照学院及我系有关规定执行。
经贸系
2016年4月
附:28365-365备用网址经贸系教职工请假申请表
商丘职院经贸系教职工请假登记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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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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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周期 |
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(共 天/ 午) 续假至 年 月 日 |
请假类型 |
□病假 □事假 □婚假 □产假 □丧假 □公出 其他: |
请 假 事 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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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 假 课 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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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分管 副主任 意 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系 领 导 意 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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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 准 请 假 回 执 |
_____________同志: 经研究,同意您的 假申请,批准请假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。 经贸系 年 月 日 |